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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小充科技解读2025年度河南省充电桩补贴政策

202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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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牛小充科技为您提供:

补贴比例


  • 公共服务领域及特定区域公用充电设施: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新建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投资总额的 40% 予以省级补助。

  • 其他公用充电设施:满足总装机功率 600 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 20 个以上充电桩(群)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 30% 给予省级补助。建设补助资金均为一次性补助,同一项目不可重复申领,且使用专项债资金建设充电设施不可申请奖补,公用示范站项目不在奖补范围内。

  • 自用充电桩: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 5000 个以上的,给予 100 万元奖补;1 万个以上的,给予 260 万元奖补;2 万个以上的,给予 600 万元奖补。

申请流程


  • 组织申报:每年上半年,省财政、工信、科技、发改等部门会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通知,市发改委联合市财政、工信等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上一年度新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统计、审验和上报工作。

  • 准备并提交材料:有关充电设施建设企业需填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补助资金申请表至属地县(市、区)发改委,同时梳理完善充电站项目备案证明、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设备购置发票等申报材料。

  • 审核验收: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及电力专家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各充电站项目进行现场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上报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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