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河南省重卡充电站申请补贴政策的解读:
建设奖补:许昌市对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新建重卡换电站,按实际设备投资不超过 20%,单站*高不超过 100 万元,给予建设奖补.
运营用电补贴:按照重卡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用电量给予补贴,每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不高于 2000 千瓦时,重卡换电站补贴电量按 0.1 元 / 千瓦时给予奖补.
监管平台建设补贴:对企业自愿承建的市级重卡换电车辆监管运行平台的投资给予补贴,通过竣工验收后,按不高于设备和软件投资总额的 20% 给予建设奖补,补助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适用范围:对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建的专用充电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新建的公用充电设施,以及总装机功率 600 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 20 个以上公共用途充电站桩群给予补贴111.
建设补贴: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 30% 或 40% 给予省财政奖补,其中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等按 40% 补助,总装机功率 600 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 20 个以上充电桩的公用充电设施按 30% 补助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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